第四章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
导语 从2014年2月1号起,大连新的《〈大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〉实施细则》将实施,新细则在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,补贴标准和发放时间等方面做出了调整。
第四章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
第十二条 廉租住房保障实行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,以租赁补贴为主的方式。
有特殊困难的无房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。申请家庭应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,经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报市住房保障中心,由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进行实物配租评定排序,按排序名次进行配租。具体评定办法及标准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另行制定。
实物配租房源租金标准为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每月0.8元。